2021年6月,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有关规定的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将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工作授权给全省53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参保人员申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时,只需按照“就近确诊、就近申请、就近治疗”的原则,在53家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递交申请材料,由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和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并且患者可选择两家医药机构进行慢性病治疗。
53家可认定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
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52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以及支付标准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