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一级医疗机构无起付标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有起付标准。)
截至目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当年第一次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待遇时):从业人员为800元,退休人员为600元。
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年度内就医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医保规定,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别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内容较多,为方便小伙伴们查看,我们将在下面详解部分以表格的形式列明,小伙伴们要耐心看完哦!)
最高支付限额
最高支付限额也称“封顶线”,是指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截至目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额度为30万元。
最高限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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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当年第一次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待遇时) |
从业人员为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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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为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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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从业 人员 |
一级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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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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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人员 |
90%(不分几级医疗机构。男性退休人员缴满30年,女性缴满25年才能报销90%,不足缴费年限的按每年3%递减。) |
参保人一个年度内最高能够享受多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呢?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额度为30万元,起付标准6000元;年度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进入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85%报销。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实行累计计算、分段补助、按次结算,具体分段报销标准为:
分段金额 |
报销比例 |
6000元(含)至24000元(不含) |
报销75% |
24000元(含)至40000元(不含) |
报销80% |
40000元(含)至56000元(不含) |
报销85% |
56000元(含)至72000元(不含) |
报销90% |
72000元(含)以上 |
报销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