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发文,我省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异地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就诊报销政策发布,详情请看下方简讯。
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1.海南省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60岁(不含)以下可报500元/年,60岁(含)以上可报700元/年。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为50%。
2.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在职人员可报1500元/年,退休人员可报2000元/年,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60%。
3.异地参保患者在我院普通门诊、住院也可以报销,报销政策按参保地政策来执行。
信息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